昨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立医院等506家医疗机构的部分临床检验项目取得参加2011-2012年度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资格,医疗机构相应专业的检验报告单注明“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后便可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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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临床检验管理,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推行医疗机构辅助检查结果互认,2010年省卫生厅继续委托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室间质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山东省立医院等506家医疗机构的部分临床检验项目成绩合格,符合《山东省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认可标准(试行)》。据悉,医疗机构相应专业的检验报告单右上角用小四号黑体注“质评合格,省内参考”字样后,便可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予以认可。
取得参加2011-2012年度全省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资格的主要有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检验科的临床检验项目。
根据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取得“一单通”资格的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将其纳入医院评价、业务检查和年度考核,定期督导,抓好整改,确保认可效果,推动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内容来自实验室前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