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实验课
实验课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规定的实验。
⒈根据实验大纲要求,教师应编写实验指导书。
⒉实验主讲教师课前应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设计实验、亲自试做,并检验实验的准备情况。要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尽量保证学生按规定要求分组实验,分组实验不能一次做完的应采取重复或循环方式。
⒊实验辅导教师实验前应协助实验室工作人员准备好实验所需要的一切仪器设备,并进行试做。
⒋实验主讲教师应在实验前一周将实验内容通知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按通知准备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换实验内容,须在实验前三天告知实验主讲教师,以便准备新的实验。
⒌实验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按规程进行操作和实验,确保人身安全和仪器设备不受损坏,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和撰写实验报告,使学生树立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实验技能。
⒍教师对实验报告应认真批改,对数据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令其重做。实验报告要全部批改。 sysqy.com
㈡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
⒈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定实习大纲。
⒉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实习指导教师要制定实习计划,掌握实习内容,准备好必要的实习指导文件和技术资料。实习前应由系召开动员会,宣布实习计划,进行组织纪律与安全等教育。
⒊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任务,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取得实习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技术人员指导;关心学生实习期间的生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系和学校报告;重视实习成绩的考核,及时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写好实习书面总结,送交教研室和系,报教科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