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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书填写规范要求

时间:2010-08-01 02:30|来源:甘肃省农牧厅| 分享|点击:


一、实验室级别
    根据申请考核的实验室级别,在对应级别前的方格中划“√”。
    二、编号规则
   (一)区域级和省级兽医实验室
    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实验室考核通过顺序依次编号。编号规则为:VL+年份+3位序号。如首家通过考核的区域级或省级兽医实验室编号为:VL2010001。
   (二)地(市)级兽医实验室
    由各省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地(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通过顺序依次编号。编号规则为:VL+(省份简称)+年份+3位序号(3位序号从001开始编写)。如辽宁省首家通过考核的地(市)级兽医实验室,编号为:VL(辽)2010001。
   (三)县(市)级兽医实验室
    由各省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县(市)级兽医实验室考核通过顺序依次编号。编号规则为:VL+(省份简称)+年份+3位序号(3位序号从101开始编写)。如辽宁省首家通过考核的县级兽医实验室,编号为:VL(辽)2010101。
    三、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实验室名称要使用标准全称。实验室地址要详细具体。

内容来自实验室前沿网站

    四、有效期限
    根据《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兽医实验室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五年。日期填写要采用中文日期格式。
    五、发证机关及发证日期
    区域级和省级兽医实验室发证机关为农业部,地(市)级、县(市)级兽医实验室发证机关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
    发证日期需采用中文日期格式填写。如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实验室前沿,了解实验室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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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实验室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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