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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贮存期确认制度

时间:2010-03-02 02:56|来源:实验室前沿| 分享|点击:


1.目的:确保所有的原料、辅料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可靠性。

本文来自实验室前沿

2.范围:QA、QC、生产部、仓库保管员有责任遵循本SOP,质监负责人督促执行。
3.责任:QA、生产部、仓库。
4.内容:
4.1 本公司购进的所有原、辅料须有供应商的质检报告书。
4.2 仓库对入库的所有原、辅料均在台帐上注明其贮存期。具体详见质监部对原、辅料贮存期附表。
4.3 仓库对没有用完的库存原、辅料在预定期限那一天停止发货。填写请验单报QC部门,由QC实验室抽样化验。检测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该原辅料,化验数据由QC人员作记录。
4.4 库存原、辅料过了贮存期,以后每隔三个月(暂定),由仓库填写请验单给QC,QC部门取样化验,每次都合格后才可继续投入使用。
4.5 由质监部门总结化验数据,确认原、辅料的质量保存期,调整原定的贮存期期限。
Tags:制度,确认,辅料,QC,仓库,化验,使用,部门,期限,质监,
责任编辑:检疫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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