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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和处理注意事项

时间:2011-01-17 00:18|来源:实验室前沿| 分享|点击:


微生物学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和处理注意事项

1标本采集
(1)申请单标记必须清楚(姓名、性别、年龄、病例号、临床诊断、标本来源、采集时间、检查项目、抗生素应用情况等),以便实验室能够合理选择培养环境和培养基;
(2)尽量在抗生素应用前采集标本,以提高阳性检出率和避免漏检;
(3)标本采集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4)咽拭、肛拭、伤口拭子等拭子标本,应插入运送培养基送检;
(5)痰、尿液、伤口拭子等混有正常菌群的标本,不可放入肉汤培养基内送检;
(6)采集标本的容器必须经灭菌处理,但不可用消毒剂。
2标本运送
(1)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到微生物实验室;
(2)标本采集后在室温下超过2h未送达实验室,可视为不合格标本。
3标本验收
(1)实验室只能接受和处理合格标本;
(2)实验室对不合格标本退回必须说明原因,并应及时与临床联系。
4注意事项
(1)微生物检验样本必须按要求采集转运,否则将影响检查结果.并给评价其意义带来麻烦甚至误导。
(2)微生物样本极易被污染,污染的样本杂菌大量繁殖抑制病原菌生长,条件致病菌也是致病菌,如污染条件致病菌将误导临床,造成对患者的损害以及经济和时间的浪费。
(3)某些标本离体极易死亡,应在床边采取和接种或立即保温送至实验室检验。室温放置或延迟送检,可使检出的阳性率降低;不能使用冷藏的样本检验。
(4)厌氧菌样本采取必须隔绝空气,混入空气的样本影响检验结果,不能使用。
Tags:验收,处理,注意事项,采集,检验,生物学,
责任编辑: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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